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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抓党建、整作风、强素质、树形象”专项活动开展以来,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,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力度,群众爱护自然、保护动物的意识明显增强,越来越多的群众在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,都会选择主动报警,形成了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4月2日,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接到乌盖苏木一群众报警,称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只狐狸被困在网围栏上,疑似受伤,请民警前来救助。接到报警后,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生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,在群众的帮助下,顺利将狐狸解救,经过辨别,确定是一只草原沙狐,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民警仔细检查了小狐狸的身体,确定无明显外伤,生命体征稳定,符合放生条件,经过安抚,在狐狸恢复行动能力后,民警将其带至大山深处,让其回归自然。
警方呼吁:如果在野外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,尽量不要私自救助,应立即打电话给相关部门,如果事态紧急,可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救助。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,让我们共同爱护野生动物,用实际行动维护生态安全,共建和谐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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